本文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喆(沈阳)律师事务所:曲莉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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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各位小伙伴们,这琼瑶式的台词熟悉不?
是不是脑海中都是尔康的大鼻孔和紫薇的泪眼朦胧
其实这话的原文出自汉乐府,原文是“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多么动人的誓言!
多么坚决的承诺!
用不上这么大阵仗,就能与君绝
“君若小三上位,我便与君决绝”
这就是前几天发生在一名女记者身上的事,而且绝得彻底!直接跳楼自杀,阴阳隔绝了。事情估计大家都知道了:
11月28日凌晨,供职于中国经济网的女记者段丹峰坠楼自尽。
理由很明晰,刚刚订婚之后,段丹峰的未婚夫潘奥(安徽电视台记者)出轨另一名女孩。段在结婚前夕突然得知,然后,在合肥刚装修好的婚房11楼跳下。
这事让刀姐啊,满腹感慨啊
同样作为女记者的刀姐,也同样被劈腿过啊!为了节目我也是拼了,连隐私都曝了。不过刀姐我还不是坚强地活过来吗?
哪有那过不去的火焰山
哪有那忘不了的劈腿男!
大好人生,来日方长啊
你说小段你这又是何苦呢!
这点我作证啊,刀姐现任老公颜值高,能挣钱,对她还忠心耿耿,老多人羡慕了呢。
曲律
刀姐
曲律啊,还没到你呢,你咋出来了呢。
我看了这个女孩的事也真是于心不忍啊,觉得太可惜了,必须得出来说点法律之外的话。
曲律
刀姐
你果然是律师界的好记者。不过我得先伤怀一会,为悼念同行姐妹,这世间为什么都是痴情的女子配负心的汉!段丹峰在生前最后一条朋友圈透露,死前她一直试图和男友通个电话。然而,一天两夜,已经变心的未婚夫始终没有接起,也没有回电。凌晨1:20,段发出最后一条朋友圈,其中那句“潘奥,今生今世你欠我一份情和一个已经承诺好的未来。”让人看得心痛不已,这得是怎样的哀莫大过心死,心死又导致身死。很多人都为段感到不值,可是据说他们俩人是大学同学,一直感情很好,马上要结婚了,突然男方变心了,这前后的差距和对比,真的一般人是很难接受的,你看男朋友给他发的微信,就能感受的到,此前俩人是多么一往情深。
据说,此前一周左右,段曾像周围人透露过,已经失恋,估计是因为伤心不甘,一个人来到婚房,却找不到男友,怎么也联系不上,自己在婚房门口熬了一天两夜,整个人的精神是崩溃的,恍惚的,咱们也不要一味地说她不理智,人在脆弱的时候是缺乏判断力的,这个时候,但凡有个人能给她带离出那个状态,很有可能,回过头来,精神稳定了,理智回来了,就想通了。假如说男友当时接了电话,说了两句安慰的话,事情也许就不是这个结果了,好多人都说,段是被逼死的。
这回曲律该你说了
这可以认定段丹峰的死,男朋友有责任吗?
当然没有责任。从刑法层面上来说,在这个事件中,小段的男朋友并没有实施任何杀害的行为。这里行为简单的理解可以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小段男朋友只是跟小段通了电话,并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消极的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这里小段的男朋友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先行义务,当然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所以,小段的死从法律意义上很难把责任归到男朋友身上。
曲律
所以啊,这姑娘那让人心痛的诀别“今生今世你欠我一份情和一个已经承诺好的未来”,真的是一句无法兑现的呐喊,一份根本讨不回来的债,留下的只有她可怜的父母,还有所有关爱她的人,在未来的人生里,过着纠结,心痛,绝望的生活。就算法律追责不了潘奥,但是你想啊,段丹峰的父母家人能不恨他吗?估计他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肯定被唾沫星子要淹死了,反过来假如说他被人肉,被咒骂,他是不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这里可能会涉及到对小段男朋友隐私的侵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如果违背小段男朋友的意愿对其隐私进行曝光,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失,小段的男朋友有权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人格权不受侵犯。
曲律
其实谈恋爱这件事,虽然劈腿,变心不太光彩,但是恋爱自由,我可以爱你,也可以不爱你,互相没有什么法定义务,但是因爱生恨,自残的,自杀的,伤害对方的,还真是屡见不鲜,刀姐还是认为,不能被一时的情绪吞噬,失去了理智,伤心是可以理解的,刀姐也可以向你保证,伤心只是一时的,总会过去的。
最重要的是切记,你死给人家看,人家看是看见了,但是没什么责任要承担,谁要是想不开了,想想刀姐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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